关于开展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


各区(功能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社会事业局),各有关单位:

 

根据《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认定办法》的通知(珠人社〔2018〕195号)有关规定,我局将开展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年度评估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评估对象

 

已被认定的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(附件1)。

 

二、考核周期

 

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。

 

三、评估程序

 

(一)开展自评。被评估单位根据评估事项,对标年度评估内容(附件2至5)组织开展自评,并于9月2日前报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具意见,连同佐证材料于9月6日前报市经办机构。

 

(二)查阅资料。市经办机构受理被评估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,并组织专家查阅。

 

(三)听取汇报。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,现场听取被评估单位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负责人关于年度工作的汇报,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
 

(四)查看现场。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,现场实地考察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的场地、设备设施、安全管理等情况。

 

(五)反馈意见。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,对评估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。

 

四、评估结果

 

对存在的问题,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应对照评估结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整改,并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经办机构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,年度评估定为不合格,根据政策待遇兑现情况,按规定取消、终止或责令评估对象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政策待遇。

 

五、联系方式

 

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4年5月16日


附件下载:

  1. 附件1: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年度评估单位名单.doc
  2. 附件2: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年度评估申请表.doc
  3. 附件3:2024年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年度评估自评表.doc
  4. 附件4: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培养基地学员名单(模板).xls
  5. 附件5:珠海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(培养)基地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表.xls

来源: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发布:2024-05-16